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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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6:23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快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31日下午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死刑核准权将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该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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