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撤销养路费征收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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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7:00 深圳晚报 | |||||||||
法学专家昨日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建议撤销养路费征收法规
据成都商报报道征收养路费是否违法再起波澜。昨日,最早撰文提出养路费征收违法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审查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违法问题,撤销违法的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 今年8月,周泽在《检察日报》发表评论文章,严厉批评了有关部门最近几年对养路费的征收有悖现行《公路法》。 10月29日,交通部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表明明年全国公路的养路费将继续征收。 周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撤销《公路管理条例》及国务院转发的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有关养路费征收的文件,以及各省、市有征收养路费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撤销交通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通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有关养路费征收的文件,以及一些省、市有关养路费征收的地方性规章。(廖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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