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落实全会精神 为建和谐社会提供立法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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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8:1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刘振宇)在31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会上,吴邦国强调,各级人大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并就此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点,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和深入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
第二点,要围绕本届全国人大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根据六中全会的要求,着力加强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证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体现党的主张、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三点,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形式,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