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要求做好市县乡换届选举 防干部带病提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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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22: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 全国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3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地方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抓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大力加强市县乡领导班子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贺国强指出,这次市县乡换届选举,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地方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要坚定不移地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切实在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党委副书记职数、适当扩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规范任职年龄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要普遍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行换届考察,不断加强和改进考察工作,引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切实提高选人用人水平。 贺国强强调,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近年来出台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法规文件,把扩大民主和依法按章办事贯穿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要保证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所占的比例。要注意听取代表、委员对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的意见建议。要严格依照《党章》和有关法律、章程制定大会选举办法,对选举的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保障代表、委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的权利。要认真做好选举过程的组织工作,尊重依法选举的结果。 贺国强指出,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采取严厉措施,狠刹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使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对在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法、非组织活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换届前或调动工作前突击提拔干部或违规进人的,应宣布一律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贺国强强调,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省区市党委要对本地换届选举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市、县、乡党委要分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要认真组织好换届选举的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努力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贺国强指出,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换届选举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要大力加强换届后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努力使新班子有新气象、新形象,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辜负干部群众的期望。 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换届工作督查组组长参加了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