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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交警被货车轧过致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00:4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近日,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交警刘荣寿在执勤过程中被疯狂司机金多升致死一案,由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金多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今年4月15日凌晨0时8分,交警刘荣寿与同事在泾县幕桥岗亭执勤时,突然发现一辆集装箱大货车正向岗亭方向驶来。由于货车车速极快,且所载货物不明,交警于是
上前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出人意料的是,货车不仅没有停下来,反而加大油门向宣城方向驶去。刘荣寿立即驾车追赶。不一会,警车超越闯关货车,并通过警用喇叭呼叫令其停车,货车司机却加速奔逃。刘荣寿等继续追赶,再次超越并呼叫货车停下,但货车司机仍不予理睬,反而继续强行向前,并以S形路线逃窜,企图阻止警车超越。

  当日凌晨0时30分左右,在322省道双坑桥路段,刘荣寿准备第三次超越货车。刘荣寿举手示意,让集装箱货车停下。但司机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货车先将警车后保险杠撞掉,后又将刘荣寿撞倒,并从其身上轧过,夺路而逃。刘荣寿当场殉职。

  随后,该肇事司机仍一路试图闯关,最后当货车司机逃窜到附近两幢居民楼之间时,发现已经无路可逃,司机金多升(长丰县人)随即落入法网。

  近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对被告人金多升故意杀害泾县交警刘荣寿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上,控辩双方辩论激烈。虽然被告人金多升全面翻供,并拒绝认罪。但终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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