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根据香港特首提名建议任免港廉政专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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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02: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月三十一日电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决定:任命罗范椒芬为廉政专员,免去黄鸿超的廉政专员职务。 罗范椒芬,现年五十三岁,一九七五年起先后在香港多个政府部门供职。二00二年特区政府推行高官问责制,她转任教育统筹局常任秘书长至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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