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中介哄抬房价扣留押金等将遭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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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02:3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 刘轶滨) 房地产中介与开发商串通起来捂盘惜售、炒卖房号、哄抬房价等恶劣行为,将被重点整治。昨天,市工商局和市建委联合启动对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专项整顿行动,从即日起到2007年6月底,对房地产中介中存在的20种违法行为予以严惩。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那些无正当理由拖欠房屋租金、扣留押金、
市工商局同时要求北京经纪人协会、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规范,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执业标准,并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给予行业惩戒。 相关新闻 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发布 本报讯 (记者刘轶滨)房产中介的经纪行为有了行业准则。昨天,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正式发布《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 《规则》对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居间、房地产代理等行业用语做出了界定,明确房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的行为规范,包括不得赚取差价、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等。记者:王秋实 刘轶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