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各学校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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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09:4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齐欣)记者昨日从唐山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了掌握唐山市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始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 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是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随时上报的基础上,把整月的食品安全事故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给有关部门。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据了解,月报制度的统计时间为上月20日8:00至本月20日8:00,要上报的内容为事故总体情况、事故详细情况、特点分析、趋势预测和对策建议等。其中事故总体情况包括事故分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上月对比情况、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事故详细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起因和经过、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伤亡详细情况、经济损失详细情况、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事故处理情况。 同时,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要深入分析本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总结特点和规律,依据本月情况对下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针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意见、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