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章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助提高效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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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0:06 CCTV《第一时间》 | |||||||||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部法律有什么意义呢?来听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 国农业大学校长陈章良先生的观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章良:我们知道,现在我们农村都是一家一户分散式经营,这样经 济效益不会太高,这个法律通过后,农民可以自愿组成专业经济组织,有的从事生产、有的从事加工,还有的可以从事其他工 作,这样规模一下就提高了,而且效益也可以上来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共有九章56条,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它意味着,今后农民可以自愿组成 合法的经济组织,以法人形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提高我国农村集约化经营程度和农民收入,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这部法律 将从明年的一月一号开始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