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退军人精神病残疾等级鉴定工作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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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0:57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吴军)记者今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复退军人精神病残疾等级鉴定工作近日启动。 据了解,从今天开始,凡我市复退军人精神病人员符合以下条件:2004年10月1日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精神病;有档案记载或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均可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残疾等级鉴定申请,各县(市)区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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