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义务教育将全免学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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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1:40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本报10月31日讯 “要把农村学校‘吃饭’、‘建设’和‘发展’的钱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有需求找政府,不准再向农民伸手!” 今日,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电视电话会上,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强调说。
明春开学时资金要到位 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新国表示,各地对学杂费要实行直接免除,不能先收后免,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的资金必须在春季开学前落实到位,绝不能因经费拨付迟缓而影响学校正常运转。在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时,要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的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张放平强调,教育行政部门责任重大,“一把手”要亲自负责,一抓到底。中央明确要求,这次建立新机制的资金要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单列,必须从当年新增财力中安排,不应占用教育经费的正常增量,坚决防止“挤出效应”。教育行政部门要与财政部门一起,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新机制的要求,争取当地政府落实“三个增长”,要把农村学校“吃饭”、“建设”和“发展”的钱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有需求要找政府申请,不准再向农民伸手。 乱收费追究校长行政责任 各地要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各地要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收费项目,绝不容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乱收费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并追究学校主管部门与学校校长的行政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学校对向学校搭车收费和乱摊派的行为,也要坚持抵制。对挤占、挪用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拖欠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以及不及时修缮危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作者 邓桂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