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与18个省辖市签订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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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1:47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记者 邵丽华 本报讯为确保“十一五”时期COD总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的完成,河南省人民政府与18个省辖市人民政府分别签订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将各地的污染物控制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和重点排污企业。“十一五”时期,河南省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COD排放总量平均削减率将分别达到17.4%和15.6%,比国务院下 “十一五”期间,为确保COD总量削减目标的完成,河南省将主要采取7条举措:一是对各行政区域实施“双重控制”,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出境河流水质控制;二是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三是对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关闭;四是逐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到2009年,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五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07年年底,全省所有城市和县城都要建成管网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县级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六是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到2010年,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畜禽粪便要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七是选择一批环境污染严重流域,集中力量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为确保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的完成,河南省将主要采取8项举措:一是凡列入国家和省政府关停名录的小火电机组,必须依法按期关停到位,按期淘汰超期服役的小机组;二是到2010年年底前,所有保留电力企业必须分期分批配套建成脱硫设施,并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三是实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加强对钢铁、冶金、有色、化工、碳素、水泥等行业的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其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总量控制要求;四是新、改、扩建电力项目必须通过现役机组建设脱硫设施、关闭小火电机组、实行二氧化硫排污交易或区域削减等措施,落实新、改、扩建电力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五是实行区域和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整治,大幅削减区域二氧化硫排放;六是通过限期治理达到对老企业二氧化硫深度治理的目的;七是从2007年起,对电力行业及其他排放二氧化硫重点企业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八是实行排污交易制度降低治理综合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