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女儿 推倒老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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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2:35 新闻晚报 | |||||||||
□胡晓玲 通讯员富心振 晚报讯 日前,南汇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女儿赔偿老母医疗费等经济损失616.80元。 今年6月,现年82岁马老太与女儿张女士为房屋居住问题产生矛盾,双方在家中发生争吵,争吵中,张女士将老母推倒在地,致使老母右腿骨折受伤,并花去医疗费348元。经公安机关调解未果,原告马老太诉至法院要求解决。审理中,因被告坚持认为未推倒过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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