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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雄任江西省代省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3:49 江南都市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昌举行黄智权辞去省长职务

  本报讯记者罗德斌报道: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0月31日在南昌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孟建柱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吴新雄为江西省人民政府代省长,同时,通过了关于接受黄智权辞去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家明、彭崑生、孙用和、朱英培、蒋仲平、全文甫、张海如,秘书长肖远湛和委员共61人出 席了会议。

  吴新雄代省长在会上发了言。他说,作为一个来自江苏的“进口”老表,这些年来,我始终为能够在江西这块有着光 荣传统的红土地上工作而感到十分荣幸,也为江西人民为中国解放和建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而感到十分自豪。现在面对新的 岗位,我深知肩上担子的分量,深感责任重大,稍有懈怠就会愧对江西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唯有以百倍的努力,尽职尽责全身 心扑在事业上,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才能对得起这块红土地和红土地上的人民。

  吴新雄说,虽然岗位变了,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我们都来自老百姓,时刻不能忘记老百姓。作 为党的干部,根本价值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将始终关注民生、以民为本,深怀爱民之心,恪 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努力做到知民情、察民意、解民难、助民富,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绩来体现自身价值 ,来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验与评判。虽然岗位变了,但加快崛起、富民兴赣的历史使命不能忘。我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 党中央领导下,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落实

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确立的发展战略思路,在黄省长带领省 政府班子打下的良好政府工作基础上,紧紧依靠集体和全省人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今天的发展尽职,为明天的后劲尽 责,为百姓的福祉尽心,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尽力。虽然岗位变了,但依靠群众、求真务实的工作 作风不能丢。我将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作风,知实情、谋实招、重实干、求实效,少 说多干,埋头实干。虽然岗位变了,但维护团结、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不能降。我一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襟怀坦荡,真诚 团结,和谐共事,充分发挥班子集体智慧和力量。大力推进有限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严格 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全省人民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 、自警、自省、自律。虽然岗位变了,但勤奋学习、提高素质的自我要求不能松。我将加倍努力地学习,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 和政策水平,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按客观规律办事的能力,提高科学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以实际行动不辜 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省科技厅厅长王海所作的关于我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自主创新情况的汇 报;听取和审议了省农垦办主任操

香水所作的关于我省绿色食品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可忠所作的关于 人事事项的说明,审议了人事事项。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凌成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有关成员,省人 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吴新雄简历

  吴新雄,男,汉族,1949年10月出生,江苏江阴人,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3月参加工 作,大学普通班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共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江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1967年3月,江苏省江阴长江服装厂工人;1971年7月,江苏省江阴南菁高级中学教师;1973年2月, 江苏省江阴长江服装厂团支部副书记;1973年9月,南京化工学院有机系基本合成专业学习;1977年1月,江苏省江 阴化肥厂技术员、氮肥厂副厂长、化肥总厂厂长(1982年任江阴县委候补委员);1983年12月,江苏省江阴县副县 长;1984年8月,江苏省江阴县委副书记;1986年3月,江苏省江阴县(市)委常委、常务副县(市)长;1989 年4月,江苏省江阴市委副书记、市长;1992年4月,江苏省无锡市副市长;1992年12月,江苏省无锡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1997年7月,江苏省无锡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1998年1月,江苏省无锡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6月,江西省南昌市委书记;2001年12月,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2002年9月,江西省委副书 记、南昌市委书记;2003年1月,江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智权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6年10月3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智权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辞呈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由于年龄的原因,根据中央决定,我的工作另有安排,特请求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在我担任省长职务期间 ,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此致敬礼!

  黄智权

  2006年10月30日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吴新雄代理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决定

  (2006年10月3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吴新雄代理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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