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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警执勤时被货车轧死 肇事司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4:00 国际在线

  交警执勤被货车从身上轧过牺牲 疯狂驾驶员被判死刑

  记者昨天上午从宣城市中院获悉,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交警刘荣寿在执勤过程中被疯狂司机金多升残害致死一案,近日由宣城市中院开庭审理。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金多升(男,长丰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4月15日凌晨0时8分,交警刘荣寿与同事在泾县幕桥岗亭执勤时,突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皖P06866”的集装箱大货车正向岗亭方向驶来。刘荣寿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出人意料的是,货车不仅没有停下来,反而加大油门向宣城方向驶去。刘荣寿立即驾车追赶,货车司机不予理睬,强行向前,并沿S形路线逃窜,企图阻止警车超越。当日凌晨0时30分左右,在322省道双坑桥路段,刘荣寿第三次超越货车。当刘荣寿再次举手示意,让集装箱货车停下时,疯狂的司机金多升仍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货车先将警车后保险杠撞掉,后又将刘荣寿撞倒,并从其身上轧过,夺路而逃,致刘荣寿当场牺牲。(安徽市场报 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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