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暂住证降至10元 有办证点仍收2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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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4: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市物价局:办证点如收到文件后仍不降收费,外来工可要求退款 本报讯 记者赵燕华、实习生叶芹报道:广州市物价局前日发出通知,明确规定从10月1日起,广州市IC卡暂住证收费标准由每张20元降低为每张10元。不过,有读者来电反映,现在都11月了,在办暂住证时还是按旧的收费标准,办证仍被要求交20元工本费。记者昨日走访市内多个办证点,发现仍按原标准收费。对此,物价部门表示,办证点如收到文件后
昨日下午,记者在天河区林和村IC卡暂住证办证中心看到,该中心的收费公示牌上仍标示“工本费20元”,一位来办证的四川女孩被要求交了20元的工本费。她对此很不理解:“昨天报纸上都登了,从10月1日起工本费调整为10元,为什么还要收20元呢?”办证中心的工作人员回答说,还没有接到下达的相关文件。记者随后在附近几个街道的外来工办证中心,均看到收费标准未作调整。 对于办证点仍未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广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吴林波表示,此前市物价局向省物价局递交了《关于降低IC卡暂住证收费标准的请示》,虽然省里批准自10月1日起降低收费,但市物价局是10月中旬才收到批复,此后已向广州市公安局,各区、县级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文件,部分基层办证点可能的确尚未收到文件。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