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明年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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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4: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职工住院医疗又多一项保障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市总工会将推出“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参加该计划的职工如果生病住院,可享受总费用与自付费用之差的10%的给付保障。
据介绍,凡满足在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的职工这三个条件的,均可以自愿为原则,由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本计划。该计划将采取“一年一期”的形式,参保金额为每人50元(其中市总工会补助10元),每人只参加一份,不能重复参加。据悉,中央、省属驻穗单位的相关职工也可参加,但不享受市总工会的补助。 计划的保障责任范围为,在市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定点医院所进行住院治疗,以及其认定的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给付标准=(本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每次住院医疗费用-自费费用)×10%。最高支付限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据有关专家测算,目前广州医保职工住院平均费用在1万-2万元之间,如按照相关计算标准,保障金将在1000元左右。(马汉青张青蕾)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