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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胜海船舶修造公司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5: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半月两酿死伤七人终审获刑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实习生侯晓辉报道:先在兴建厂房时发生坍塌事故,致1人死亡;又在建造货轮中违规操作,造成爆炸,导致5死6伤。番禺胜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在短短半个月内,接连发生两宗重大责任事故。日前,广州中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该公司董事长林梅友等7名责任人进行了审理,终审判处该7人有期徒刑6年至1年零1个月不
等。

  据悉,2005年4月,胜海公司决定兴建一座机械加工车间,面积400平方米。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林梅友在未办理有关规划报建手续、未聘请有关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图纸的情况下,将该机械加工车间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无建筑资质的台山人雷令驹。

  其后,雷又将该工程私自转包给无建筑资质的包工头朱永彬、朱永才,2005年4月中旬开始建设。施工期间,由胜海船舶公司提供钢筋、水泥、模板支架等,林梅友、雷令驹到场跟进施工进度。2005年5月13日下午4时许,施工队伍进行浇筑屋面混凝土时,模板支撑系统失稳致屋面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人员蒋某当场死亡,另有多人受伤。

  因发生这一坍塌事故,胜海公司被勒令停工整顿,由其承建的总吨位为4250吨的集装箱多用船“宏港”号货轮也被勒令全面停止施工。5月23日,为赶工程进度,董事长林梅友决定“宏港”号货轮全面复工,由郭新文任船体主管、黄忠敬任安全生产副主任,继续由包工头尹明远组织无证照的施工队伍从事船舱盖焊接工作。5月26日下午3时许,尹明远带领的无证照施工人员在船舱盖上焊接、打磨作业时,因作业火星掉入船舱,致使该船的前舱左下部压载舱发生爆炸,造成船上5名人员死亡,2人受重伤,4人受轻伤的重大责任事故。

  案发后,胜海公司向6名死者家属赔偿人民币126万多元,同时对有关伤者亦作了经济赔偿。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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