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疑交易要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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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5: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全国人大通过反洗钱法,突破国际反洗钱合作瓶颈 据新华社电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表决通过反洗钱法。这部法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要通过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纪录
而未履行相关义务而导致洗钱发生的金融机构,最高将被处以500万元罚款,并有可能被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 反洗钱法还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报告分析结果等职责。 中国的反洗钱法设立专章规定反洗钱国际合作事项,提出中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并提出与境外反洗钱机构交换有关信息和资料,开展反洗钱司法协助。 北京的法律界和金融界人士表示,此举突破了中国参与国际反洗钱合作的瓶颈。参与反洗钱法起草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俞光远说,“反洗钱法的出台将有利于中国早日成为FATF的正式成员。” 中国刑法已确定洗钱为刑事犯罪,并规定了洗钱罪上游犯罪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和走私犯罪。 反洗钱法在此基础上将上游犯罪范围扩大到包括“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并规定该法适用于对涉嫌恐怖活动资金的监控。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是国务院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卓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