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企业在港注册商标仅一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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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7:00 深圳晚报 | |||||||||
内地企业在港注册商标仅一成 粤港澳专家交流探讨推动泛珠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合作
本报记者刘旭灿报道“内地企业在香港注册的商标仅占商标总数的10%,标准专利申请仅占总数的1%。”10月31日召开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战略研讨会上,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谢肃方提出了香港知识产权面临的问题以及与内地紧密合作的意义。 会上,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应力介绍了深圳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今年上半年全市专利申请量突破了1.3万件,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量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第二位。他表示,深圳市政府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正在全方位、全过程、全社会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高度评价了深圳市知识产权工作,指出深圳知识产权机制健全,在各领域都起到了引领全国的作用。 据了解,内地在香港的专利、商标、外观设计申请量非常少,如香港的标准专利申请量仅有1%来自内地,外观设计申请量的2%来自内地,商标申请有10%来自内地。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谢肃方表示,内地企业在香港的业务量很大,只有在香港注册专利、商标等,才可以在侵权时受到香港方面提供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这也是促进两地知识产权合作的基础。 据介绍,香港与内地、泛珠三角地区已经签署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和项目,协议内容包括开放内地商标代理服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参加内地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建立港、澳以及内地的知识产权资料库,不仅囊括三地的知识产权法规、条例,还公布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办公电话、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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