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今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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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7:00 深圳晚报 | |||||||||
《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今起实施 新建建筑物将附带节能标识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深圳的建筑物今后将附带和空调冰箱类似的能耗标识,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需向消费者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节能情况。将于今天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载明了这些规定。这也是全国第一部建筑节能法规。 据了解,该《条例》致力于推动特区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条例》提出从源头把关,要求建筑项目在设计时就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节能设计,否则不能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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