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发布 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7:00 深圳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黄全权、李兴文)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不讲诚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望得到遏制。10月31日,用以指导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在京正式发布。

      另据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10月31日举行的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开通仪式上表示,骗取侵占客户房租,以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方式损害委托人利
益……今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此类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而通过这一档案,社会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相关情况,降低交易风险。他同时透露,房地产经纪机构今后不得再直接管理客户资金,以避免客户利益受侵害的情况发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