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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点引进八大产业人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7:00 深圳晚报

      深圳重点引进八大产业人才    

      38所院校毕业生只要专业符合要求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落户深圳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按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关于衡量人才“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要求,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市政府新闻办昨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07年度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和人才引进的新机制,并首次圈定了我市将重点引进的“自主创新人才”的毕业院校名单。市人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陆韬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38所上榜院校的毕业生只要所学专业符合我市要求就可以个人的身份申请在深圳落户。

      

      打破门槛引进“有效人才”

      据陆韬介绍,早在1999年,我市在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中,就实行了毕业生专业目录制度,将全国高校设置的200多个专业,分为“重点引进”专业、“普通适用”专业和“控制”专业三类,分别制定了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保证我市重点产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为我市产业结构升级源源不断地注入“活水”,积聚了后备力量。但是,在我市人才引进的工作实践中,评价人才主要还是依据学历、职称等条件,随着人才需求的多元化,如何实行个性化引才,以便切实引进“有效人才”,就成为政府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的突破口。去年8月以来,市人事局组成课题组,在深入重点用人单位、行业协会、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编制发布办法》并相应编制了2007年度人才引进目录。

      首次涉及社会公共服务业人才

      该人才引进目录具有四大特色:第一,产业和行业涵盖面广,共涉及8大重点产业30个重点行业,有岗位类别近200个,既包括了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等4大重点支柱产业,也包括了平板显示器制造等先进制造业以及精细化工业、基础产业,还包括服装、家具、礼品玩具等优势传统产业。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把社会公共服务业的人才需求也一并考虑进去,这是在国内同类目录中首次涉及的。

      对海内外人才一视同仁

      第二,分层次设定人才类别。其中,“普通类”人才,一般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紧缺类”人才,指在知识结构和实际业绩等方面属于高端的、必须通过长期专业实践才得以培养的、在全国和整体产业内数量都属稀缺、当前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特殊类”人才,指具备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殊技能(才能)或发展潜质、在某一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每一产业的“综合管理类”人才,指该产业内各行业通用的人才。人才引进目录还体现了对海内外人才一视同仁的原则,尤其是在“紧缺类”人才条件的设定方面,多数岗位类别都明确了“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或留学归国”的要求。

      紧贴产业帮助引进特殊专才

      第三,紧贴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动态,帮助引进特殊专才。例如,配合我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需求,目录在“文化产业”中加入了“知识产权保护”人才这一类别;类似的还包括文化产业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社会公共服务业中“特殊人群康复服务”、“口译”人才等。陆韬表示,今后在修订、发布人才引进目录还将及时吸收深圳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最新信息。

      人才引进坚持“一岗一策”

      第四,在人才引进条件设置和人才评价标准方面,我市人才引进目录坚持“一岗一策”,完全针对所列岗位类别,开列了对人才的学历、知识结构、专业、经历和业绩要求,针对性极强,同一产业的不同岗位类别之间少有雷同。在具体的条件表述上,除少数特殊岗位外,绝大多数岗位都采用相对量化、易于考核的标准来表达。比如,根据深圳未来5年将新型平板显示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一形势,人才引进目录“高新技术产业”中列举了“显示器、发光器件研发”这一岗位类别,其中的“紧缺类”人才在“经历业绩”方面,就明确要求在海内外知名研发机构或生产企业有“连续2年以上工作经历”;而对于该岗位“特殊类”人才,则要求自带“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机构确认的”研发项目或已批准的专利成果来深发展。

      划定创新型人才的院校

      对“自主创新人才”的界定也是本次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提问的一个焦点。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2006年1号文件及其配套政策所提出的“创新型人才可以个人身份入户”的部署,市人事局在该目录中首次对申请以个人身份落户深圳的创新型人才的毕业院校范围做了界定,列举了38所院校名单。陆韬表示,符合该院校范围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作为创新型人才,申请以个人身份落户深圳。

      那么,将自主创新人才的评价标准界定为毕业院校是否违背了“不以身份论英雄”的人才引进原则?陆韬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界定重点引进的自主创新型人才的院校范围是一个尝试。按照市政府2006年1号文件以及配套政策的规定:国内重点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的国家计划内应届毕业生,只要所学专业符合我市人才引进要求,可以个人身份向政府人事主管部门申办接收手续。因为配套政策规定的“重点院校”目前标准还不是很统一,比如有国家“211院校”名单、有“985院校”名单,结合深圳的实际需求,此次深圳先列出了38所重点院校,今后肯定会扩充。

      

      相关链接

      

      深圳重点引进的自主创新人才毕业院校名单(2007年度)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南开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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