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一农民冒充干部与人同居 招摇撞骗获刑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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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7:02 中国徐州网 | |||||||||
都市晨报讯(记者 武军 通讯员周琪 王涛)今年38岁的丰县农民朱某,通过交友栏目结识一女子李某某 后,假冒干部身份与其同居,并招摇撞骗,骗得李女17400元。10月30日,鼓楼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 刑二年,并追缴非法所得。 今年38岁的被告人朱某,只有初中文化,系丰县南关村刘庄队的农民。2000年10月12日因犯招摇撞骗罪被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6年7月7日因涉嫌犯招摇撞骗罪被刑事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3月,被告人朱某假冒国家机关处级干部,通过某媒体交友栏目征婚,后以“徐州市副市 长”的身份与本市居民李某某相识并同居。2006年4月初至6月中旬,被告人朱某以帮助李某某儿子转学校、帮李某某调 动工作等为由,骗取被害人李某某人民币共计17400元,所骗赃款除800元用于李某某花销外,其余均被其挥霍。20 06年7月6日,被告人朱某被李某某及其弟弟扭送至公安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