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身份证 赔上三千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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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0:2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1月1日讯近日,家住商河县贾庄镇的刘某付给山东移动公司商河分公司3500元话费,而他却根本没用过欠费的手机号。原来,他去年向朋友出借了一次身份证,这让他惹上一场官司,赔了3500元。 2005年3月,刘某的一位外地朋友赵某到商河县做生意,由于外地人员不能办理手机卡,便向刘某借身份证。刘某碍于情面,便将身份证借给赵某。赵某自办卡后连续使用3个
法庭找到刘某时,刘某一脸茫然。在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刘某后悔不已。虽然不是他亲自办的手机卡,但确实用的是他的身份证,且是自己将身份证借给他人。所以,刘某只得为自己的一时不慎埋单。刘某最终付了3500元话费,滞纳金被免除。 法官为此提醒大家,不可轻易将自己的有效证件,诸如身份证、私章或营业执照等随意借给他人,以防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侯建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