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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禁鲜令”延至明年1月1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1:18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昨天,国家标准委网站悄然挂出通知,牛奶“禁鲜令”推迟到了明年1月1日实施,理由是“部分企业食品标签仍有较大库存量”。

  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颁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当年10月1日起实施。按其规定,目前市面上以原奶为原料,采用巴氏杀菌法低温存放的“巴氏奶”,都不得在名称中打上“鲜”字标签,
而必须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奶(乳)”等标准名称。这就是业界所称的“禁鲜令”。但当年9月,国家标准委下发文件,将“禁鲜令”推迟到今年6月1日开始执行。可是到了今年5月31日,“禁鲜令”又被延至11月1日执行。昨天,“禁鲜令”在大限前一天又再度被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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