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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市原副市长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1:20 北京晨报

  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新华社电(记者 周立民) 安徽省亳州市原副市长王德贵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于10月30日被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

  现年49岁的王德贵先后担任涡阳县县长、利辛县县委书记、亳州市副市长等职,因
涉嫌受贿于去年9月份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5年上半年,王德贵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55人所送的人民币80余万元、美元8000元。此外,还有80余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法院据此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王德贵有期徒刑11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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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巢湖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决定,鉴于亳州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寿林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接受其辞去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王寿林现年44岁,在调任亳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前,先后担任巢湖市含山县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其所涉嫌的违法、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担任含山县委书记期间,有关部门正在就此调查。

  巢湖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的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寿林辞去安徽省人大代表职务,并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备案。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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