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一支烟赔了三千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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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1:3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1月1日讯同乡且在一起打工的好友三人,就为了争一支烟,导致一人受伤住院,一人赔了3300元钱,三人自此情同陌路。日前,日照市东港区法院执行了这起案件。 2006年春,张华、刘维和李群三人从沂南到日照一建筑安装公司打工。因为三人是同乡,又都喜欢抽烟,休息的时候常凑在一起。今年8月6日上午,一帮工友又凑在一起休息,张华掏出烟来分发,可发到刘维和李群两人时,就剩了一支烟。张华对两人说:“就剩一
刘维起诉李群,请求赔偿支出的费用。经东港区法院主持调解,李群同意赔偿刘维医疗费等损失3300元。 近日,刘维因李群迟迟不履行调解协议,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二人达成了和解:李群每月付给刘维赔偿款600元,由刘维从李群的工资中直接支取,直至付清为止。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胡轩铭 张晓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