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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犯想抢车 的哥轻松摁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2:4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在吉林省盗窃通讯店后,姜某逃到了青岛,没成想刚刚来青一周便被警方抓获,法院判处姜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2万元。该判决昨天生效。

  今年3月中旬一天,姜某在吉林省扶余县某村连续抢劫后,带着赃物到济南销赃。后来,姜某又逃到青岛躲避追捕。来青一周后,姜某再次抢劫出租车,遭到司机的反抗后,姜某被当场抓获。

  经过调查,姜某曾先后因奸淫幼女罪和盗窃罪被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此次被抓法院认为姜某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抢劫罪。(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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