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汶高速瓦斯爆炸事故6名责任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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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2: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审结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的四川都汶高速董家山隧道瓦斯爆炸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案,被告人于渤、何林锋、叶鹏勇、杜福杰、李庆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被告人张党选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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