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卖鱼虾必须给信誉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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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0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今后,市民在购买鱼虾蟹时最好向商户索要一张信誉卡,以便出现问题时追溯来源。昨天,本市启动蔬菜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商户在售出商品时提供写有商品品种、数量、联系电话的销售信誉卡,否则市场主办单位和工商部门将给予查处。 该制度实行第一天,市工商局对本市最大的几家水产和蔬菜批发市场———崇文区
商户称,这些举措并未带来额外的成本,因此各类水产品的价格较原来不会有明显浮动。 此次正式开始实行的《加强北京市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中规定,本市水产品和蔬菜必须带有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才能上市销售,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得上市。 记者:王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