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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子弟校收供暖费不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05 京华时报

  

打工子弟校收供暖费不违规
市民孙先生反映:我孩子在朝阳区十八里店的金地老君堂实验小学上学前班。昨天上午,学校老师向每个学生收取供暖费50元。不知道学校向学生收取供暖费用是否属违规。

  回复一:金地老君堂实验小学的陈老师解释说,金地老君堂实验小学是属于民办打工子弟学校,他们的供暖设备包括煤炭费用和人力费用都是由学校自己负担,收取的费用是在收费前进行过预算的,他们觉得每个人收取50元比较合理。

  回复二:朝阳区教委直属单位朝阳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刘女士解释,金地老君堂实验小学是在他们管理所登记的学校,对于打工子弟学校没有这项收费的管理。但由于教委不会给民办打工子弟学校拨款,这类学校的所有支出都是由自己承担,他们学校收取的学费又比较低,收取50元的供暖费对于这类学校来说并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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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本报记者 穆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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