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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个人都可举报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45 重庆晚报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反洗钱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说,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

  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这位负责人说,央行设立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自2005年起开始接收社会公
众的举报,并发布了《涉嫌洗钱行为举报须知》。实践中,举报人可以登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互联网网站进行在线举报,也可以采用来电、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举报。反洗钱法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不会侵犯隐私商业秘密

  这位负责人说,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不会侵犯金融机构客户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而是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机构稳健运营。

  他表示,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并不是新创设的,反洗钱法只是从反洗钱的角度,将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法律化,并系统规定了这三项制度的内容。

  力争明年加入国际组织

  中国人民银行称,如果进程顺利,按照预定工作目标,中国力争在2007年6月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成为其正式成员。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反洗钱国际组织,这一组织于1989年由西方七国首脑会议发起成立,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目前共有30多个成员、20多个观察员。目前,中国已应邀成为FATF的观察员。

  据新华社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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