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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4:0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四川省川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我局将对你公司进行例行税收检查,现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限你公司从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我局联系,并领取相关税务文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我局相关税务文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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