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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罕见”冤案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4:4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这是一桩“罕见”的冤假错案,以至于安徽省公安厅通报全省称“4名无辜者在一起案件中同时被当作犯罪嫌疑人错误拘捕,在全国尚属首例”。

  刑讯逼供诱供四少年被迫认罪

  2005年9月2日,老农刘之华在巢湖市政府门前水塘边,被4名不明身份男子打伤后不
幸身亡。9月9日,居巢分局办案人员把李龙、李风、张浩和张华带到刑警大队。他们中最大的刚满18岁,最小的只有16岁。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办案人员找到这4名学生,是因为一位农民反映,可能是村里的小孩李龙、李风俩兄弟干的,但未提供任何实质性证据。记者从居巢分局了解到,4人被传唤后不久,就分别作出了作案供述,第二天公安部门决定将他们刑事拘留。

  既然无辜,何以认罪?高中一年级学生张浩说:“警察反复问我,我回答不是我干的,他向我的左胸口打了好几拳,另一个警察用皮带在桌上猛抽吓我。我非常害怕,想哭又不敢哭。警察还说,你再不承认就把你家里人抓进来,我非常害怕,就按他们说的承认了。”李龙、李风等人介绍,他们也是实在撑不住了才违心“认罪”的。

  4名少年是无辜的,让人奇怪的是,他们供述的“作案”经过却相当一致。安徽省公安厅认为,这显然是引供诱供造成的。

  证据漏洞百出检察院被迫批捕

  其实,案发当晚,张浩与其父母3人睡在一张床上直到早上,他的父母都作了证实,但办案民警不予采信,想当然地认为是父母包庇儿子。李龙、李风、张华的家人也都证明案发时3人都在家,没有作案时间,办案人员却认为全部是谎话。

  安徽省公安厅认为,办案人员带着框框办案,先入为主、急功近利,是造成这起错案的主要原因。

  2005年10月8日,居巢分局对4名少年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时发现,公安机关收集到的证据漏洞百出,他们列举出8个方面的问题。

  10月17日,居巢区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理由是案件证据之间的矛盾点较多,不能形成证据链,4人先供后翻、时供时翻,而且在接受检察官提审时称,所作的有罪供述是听到别人议论以及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逼供诱供提示下编造的。

  据安徽省公安厅调查,居巢分局得知检察院不批捕的消息后,向上级政法部门请求协调批捕,居巢区检察院10月21日决定批准逮捕。此后,公安机关又开展了大量侦查工作,但仍达不到移送起诉条件,12月15日决定取保候审。

  假如真凶没落网

  让4位少年和他们的家人庆幸的是,今年元月份,居巢分局抓获了王伟、刘雷等4名真正的凶手。1月23日,居巢分局解除了对4人的取保候审。

  安徽省公安厅认为,办案人员工作粗枝大叶、调查走访不深入,是造成这起错案的起源。

  巢湖市公安局已对此案启动错案追究程序,正与受害少年家长商洽善后弥补事宜。

  新华社记者

  周立民 李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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