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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治理狗患提升城市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5:30 北方晨报

  以社区为单位治理狗患,让“狗患楼”变“无犬楼”;给市区内的万只“黑户”犬上户口;一律取缔配犬专业户和犬类养殖专业户……鞍山有关部门推出一系列举措治理狗患

  狗害扰乱市民生活

  大狼狗扑咬女士腿

  对狗患扰民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些鞍山市民。家住铁东区的王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我妹妹在铁西开发区附近一家印刷厂工作,在附近一个仓库有人养了四条狗。每次上厕所经过那里,她都提心吊胆的。今年7月9日晚7时左右,我妹妹上厕所时,两条大狼狗扑上来,一前一后咬住了她的右腿。我妹妹右腿被咬了个大口子,到医院缝了五针。她被咬后受到了惊吓,晚上经常做恶梦,有时一闭上眼睛就会看见那两条大狗。”

  狗扑上身鸡蛋落地

  

  记者的一个朋友谈到犬害时显得十分无奈,“我家楼下经常有散养的狗,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吓你一跳。那天我买了几斤鸡蛋,一进大院就看见三条狗,我加快脚步绕着走。就在我快进楼门时,一条小白狗从后面扑到我身上,吓得我大叫一声,手一松鸡蛋全掉在了地上,打了一大半。狗的主人给我赔礼道歉,说要赔我鸡蛋钱,都是邻居,我哪好意思要钱。狗满院乱跑,就是吓也把人吓个好歹。

  昔日“狗患楼”今变“无犬楼”

  2002-2006年,鞍山市多次进行有关犬害的专项整治行动,尽管在有些方面取得成果,但有些市民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还是让人们一提起狗,就皱起眉头。

  调查采访中,虹桥社区对规范文明养犬的做法让记者触动很大。去年8月6日,一条“小孩给狗咬伤了”的消息在铁西繁荣街道虹桥社区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议论的话题。一个居民的孩子被邻居家的狗咬伤了,但狗主人以狗已打过狂犬疫苗为由,认为孩子不需再打针防疫,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就在邻里双方为此闹得很不愉快时,社区内家住23栋楼的孙志英老人开始了自己的“劝狗”行动,已经72岁的孙老挨家挨户调查该楼的养犬情况,在了解到整个楼内有6户居民养狗后,老人不厌其烦地对狗主人进行劝说,劝他们要文明养犬,如果可能最好不要养犬。

  起初这些居民强调养狗是自己的爱好、自己的事情,狗在自己的家里养着,叫几声也是正常的。不养狗的人管不着,也没必要干预,孙老吃了不少闭门羹。

  但是,孙老非常执着,在孙老的努力下,到今年8月,23栋楼的6户养犬居民都表示不再养犬了,并把自家的狗都送到了郊区。于是“无犬楼”成了23栋楼的代称。

  鞍山曾经在全国率先治“狗患”

  

  2002年,鞍山市政府曾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该通告里涉及的内容是结合鞍山具体情况制定的,其中有许多规定都走在全国的前列。

  《通告》的核心内容规定如下: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外,禁止携带犬进入商店、饭店、学校、车站、航空港、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也就是说,除了上述规定的事项外,任何人将犬带到户外,牵绳在街上遛狗或者是将狗私自放出来都将是违反规定的行为。换句话说,从今以后,百姓应该形成这样一种观念:“过街之犬,人人喊打。”

  据了解,关于规范养犬,全国各大城市都曾做出过类似的规定,但像鞍山市这样以《通告》的形式将犬患控制到最低限度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还是首例。

  此外,《通告》还对养犬户做出具体规定,要求他们严格遵守,使其养犬行为公开化,便于接受管理部门和百姓的监督,要求养犬单位和个人必须将《养犬许可证》复印件悬挂在门前醒目位置。

  万只“黑户”犬将有“户口”

  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考虑到鞍山的实际情况,鞍山市政府确定,鞍山市区内养犬登记办证费用为300元;注册费用为每年100元。

  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城区每户居民准养一只小型观赏犬(成年犬体高不超过35厘米,体重不超过5公斤),杜绝豢养大型犬;携犬出户时间为每日19时至次日7时,携犬出户必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禁止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携犬乘公用电梯,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者要立即予以清除。

  同时一律取缔配犬专业户和犬类养殖专业户。办证犬必须全部实行年度注册,全部实行免疫,同时给目前可以统计的近万只“黑户”犬办理犬证。

  养犬办证有何作用?治安支队负责人说,办证的意义实在是太大了,可以将养狗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办证的狗都要进行注射疫苗,防止狂犬病的发生。

  治理狗患,需要养狗人的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呼唤社会有关方面尽快加入管理,期盼相关的法律规尽快出台,更主要的这一切要形成合力。

  实习生 洪偲瑾 首席记者 孙迈 本报记者 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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