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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费按面积收“还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5:3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阜新讯(记者黄志东)住宅面积75~100平方米,每月电费90元;100平方米以上,每月电费100元。若不缴费,给你停电。

  这是阜新市都市家园小区入住快两年,开发商要给居民装正式电时,对此前电费的收取标准。

  居民:一直没住也得按面积交

  ;10月31日,记者赶到阜新市都市家园小区B区。

  在多数单元门口的墙上贴着通知:要在10月24日撤销临时电,要求居民将所欠电费交齐。后面跟着收费标准:一室每月40元;二室每月60元……75~100平方米,每月90元;100平方米以上每月100元。电费不交的不挂表,不供电。

  收费单位是该小区的开发商阜新天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公司),通知时间为2006年10月23日。

  “我的房子是去年11月份买的,90多平方米。当时没有正式电,开发商接的临时电,各户连电表都没有,现在要安正式电了,开发商收电费就按房屋面积收。”居民温女士说,“我一直在沈阳工作,房子直到上个月才有人住进去,但是收费时,开发商却要我们补交一年的电费。”

  “我女儿家的房子是今年3月买的,一直没住,到现在屋里空得连个笤帚也没有,却还要按面积收费。”该小区的一位大爷说。

  虽然居民都不愿意,但是多数居民都把电费交齐了,“不交就停电,家里还有孩子要看书,我们能有啥办法啊。”

  开发商:不交肯定不送电

  据知情人介绍,阜新天亿公司与在同一栋楼办公的阜新新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公司)是一家。

  记者电话联系了新澳公司的总经理程永义。

  记者:居民最早从什么时候入住的?

  程永义:前年年末。

  记者:收费标准是根据什么做出的?

  程永义:根据面积,根据灯。

  记者:如果居民买了房子,却没进住,怎么算?

  程永义:那我们不管,以办房照为入住。

  记者:没住,也没用电的话,收人家电费是不是不合理?

  程永义:那我们没办法,还有其他两个小区也是这么收的。都市家园小区有A、B、C三个区,现在收到B区,95%都交了。

  记者:如果不交费怎么办?

  程永义:不交肯定不送电,不挂表。

  另外程永义表示,他并不怕居民将此事诉诸法律。

  动迁办:按面积收还算合理

  随后,记者赶到阜新市房屋开发动迁办公室。“这件事居民们也到我们这里投诉过,我们也和开发商协调过,但是没有协调成。”一位党姓科长说,“当时开发商资金没周转过来,没钱安正式电,而居民又着急回迁,只能用临时电将就了。”

  “居民用电了,没有电表,也得交电费,我认为按面积收还算比较合理的。”党姓科长说,“至于这种收费方式是否合法,应该问物价局。”

  “临时性的收费不经过我们这里,这家开发单位也没有就收电费的事和我们联系过。”阜新市物价局局长王福春说。

  “开发单位收取临时电电费和我们无关。”阜新供电公司宣传部长李志红说,“没安正式电是因为我们供电公司改制的说法,我从没听说过。”

  对于开发商的这种行为算不算经营电力,相关电业法规是否允许的问题,李志红表示将询问相关领导,但至昨日记者截稿前,她并未给记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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