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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200万残杀生意伙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5:43 深圳商报

  勒索200万残杀生意伙伴

  台湾人蔡永坤在东莞被处极刑

  深圳商报驻东莞记者王海荣通讯员段体操

  【本报东莞电】为了解决资金周转的燃眉之急,一名在东莞投资做生意的台商见财起意,打起了生意伙伴的歪主意。通过兑换外币的时机绑架另一名台商,在勒索得手了200万港币的巨款后,仍然凶残地杀人灭口。10月31日,东莞市中院对这起发生在两年前的抢劫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台商蔡永坤以抢劫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押赴刑场执行。今年43岁的台湾籍男子蔡永坤是在东莞经商的一名台商,与被害的台商宋×坤是生意上认识的朋友。

  2004年春节前后,蔡永坤因其公司经营不善及投资急需资金,遂打起了朋友的主意。同年2月16日晚,宋×坤致电蔡永坤,请蔡永坤介绍“地下钱庄”帮助将200万元港币兑换成人民币,蔡永坤即产生绑架宋×坤并劫取200万的想法。当晚蔡永坤将抢劫计划告诉其外甥蔡×平,安排蔡×平负责联系兑换港币等相关事宜。2004年2月17日上午9时左右,蔡永坤以介绍兑换港币为借口,驾车将宋×坤骗到长安镇长某路一房内,趁其不备,将宋×坤摔倒在地,并用电脑网络线、胶纸对宋进行捆绑、封嘴后,强迫宋×坤开出一张面额为港币200万元的香港上海某银行支票,然后由蔡×平找人到香港取款并兑换成人民币。当天下午5时左右,蔡×平通知蔡永坤已取得200万元。蔡永坤为防止事情败露,于是用电脑网络线将宋×坤当场勒死。后蔡永坤开车与外甥驾车到广深高速公路,将装有宋×坤尸体的行李箱抛入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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