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政:110要管家庭暴力民警不及时出警制止,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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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6:07 都市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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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兰灿阳 本报讯 向派出所报过警,向各方求助过,但一个弱女子最终还是在丈夫恶拳的逼迫下逃向5楼窗台,站在雨篷边缘,命悬一线。而见死不救的丈夫在消防队员营救时,还在一旁说着风凉话。 这是曾经发生在永嘉县的一起家庭暴力案件。 今后,这样的悲剧有望在温州减少。昨天,记者从温州市政府获悉,一项旨在干预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新政即将实施。 这项在全省率先出台的新政,把干预制止家庭暴力列入了社区民警工作考核,并明确规定,今后派出所民警接到家庭暴力报警而不及时出警制止的,要受纪律处分。 家庭暴力纳入110受理 施暴者训诫教育 这项“新政”是上月17日,温州市人民政府4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新规是: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纳入110受理范围,社区民警干预制止家庭暴力列入警务工作考核内容。派出所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应当迅速出警,对实施家庭暴力情节轻微的,对施暴人进行教育、训诫;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应当告知受害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温州市还拨出专项资金,准备由基层公安、司法行政和妇联为主,牵头设立家庭暴力训诫教育所,对施暴人定期开展训诫教育,以达到矫治施暴行为、减少家庭暴力之目的。 前期干预和介入不足 家庭暴力甚至酿成大案 “公安部门的干预和执法,将成为温州防止家庭暴力的第一道防线。”昨天,温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吴晓涓说。 按照惯常的思维,人们往往把家庭暴力视为家庭私事,以致出现邻里不问、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不管、派出所不愿受理出警的怪现象,尽管妇联频繁参与,但因为缺乏执法权,很多时候收效不大。 正因为家庭暴力前期干预和介入的不足,近年来,温州家庭暴力问题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甚至,与家庭暴力相关的“命案”不在少数。 如一年多前,温州海城就发生过一起两死一伤的特大惨案。陈某某因性生活不满意,吃了妻子买的一些补药,但性生活并没有改善,陈某某因此怀疑妻子买的补药是毒药,无端怀疑妻子在外有姘夫,于是越想越气,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冲向妻子和两个未成年子女…… 据统计,仅去年一年,温州全市共发生家庭暴力刑事案件677件,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 警方处理家庭暴力 有些程序需要更规范 温州市公安局一位相关负责人说,对家庭暴力干预和执法,温州警方其实一直都在做。但他坦言,受“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暴力是个人私事”传统观念影响,警察日常关注的重点只是在公共领域发生的暴力和人身伤害案件,而对发生在家庭中、夫妻间的问题,除非性质特别恶劣,否则确实不像对其他案子一样重视。 这位负责人还说,从执法实践看,处理家庭暴力,不像处理一般的刑事、治安案件那样有明确的程序要求,即使出警,也不会像处理刑事、治安案件那样仔细勘查现场、提取证据、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制作笔录文书等,以至于造成事后的定性难、取证难。 同时,因为没有程序规范,甚至使得处理家暴案件造成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如在涉及个人隐私或对当事人询问时,对受害人提问的态度、语言和提出的问题,就可能伤害到对方。但他表示,新政实施后,警方将根据新政要求,加强这方面探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