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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对违法医药广告进行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6:28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我省将建立违法医药广告警示制度,对违法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提高违法广告的社会成本。

  据介绍,今年1-9月,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累计提请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954件、保健食品广告366件。这些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通常夸大其辞、肆意炒作,误导患者,其内容不实且具有欺骗性。针对这一情况,近期,我省将对违法发布的药品
等广告将进行警示,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与广告主违法事实的主要表现等。另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被警示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力度,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行为的查处。(苏诗曰仲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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