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湖北省建立服刑劳教人员法律援助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7:21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辉、通讯员李志刚、顾丹)昨日,武汉女子监狱、何湾劳教所、柏泉劳教所等11个监狱、劳教所正式挂出了法律援助站(室)标牌。

  按省司法厅10月31日召开的全省监狱、劳教系统法律援助专题会议的决定,今年12月31日以前,全省所有的监狱、劳教所都要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室),法援律师的办案补贴原则上由省司法厅从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中支出。

  建立服刑、劳教人员法律援助制度,尚处在探索阶段,在全国也不多见。《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对服刑人员劳教人员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工作室将为服刑和劳教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尤其是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无偿法律服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