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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摔伤 游乐场未警示要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7:34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力)明知9岁的孩子不具有驾驶能力,忠县“福圆山庄”游乐场的负责人却没有制止。2月6日,小月(化名)在乘坐沙滩车时不幸摔伤右腿致伤残十级,并花去医疗费共计3225.2元。

  小月的父母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游乐场负责人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2.9万元。

  法官认为,游乐场雇员刘某未对乘坐游客的范围、条件以及乘坐该沙滩车的危险性予以明示,且明知小月不具备成年人的驾驶技术,却让原告乘坐,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近日,忠县法院判决,小月获得赔偿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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