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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机动车审验可就近选择车管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7:39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黄航彬)从即日起,市民可以在周末到主城区各交警支队处理交通违法。昨日,在前阶段出台了15条便民措施的基础上,市交警总队再次出台了9项便民举措:主城区交警支队每周七天受理交通违法处理,禁止带牌销售的汽车销售商向购车人收取号牌费等。同时请市民通过122监督举报。

  周末也可处理交通违法

  新便民措施规定:主城交警支队受理交通违法处理实行每周七日工作制。据悉,以前,司机或车主想用周末休息时间到交警支队处理交通违法,却因交警支队周末休息而无法处理。因此,为方便市民处理交通违法,交警总队特地出台了这样的措施。

  带牌卖车不得收号牌费

  许多销售商为谋取利益,违规向车辆购买人收取号牌费。此次交警总队明确规定:禁止带牌销售的汽车销售商向买车人收取号牌费,同时在销售点张贴监督举报电话:68611480。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车辆销售商将取消其带牌销售资格。

  主城机动车可就近审验

  同时,交警总队还取消了主城区机动车只能在档案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审验的规定。主城区的机动车审验,可就近选择在巴山分所、江南分所、江北分所、沙坪坝区车管站、汽博中心车管站间任何一处进行审验;机动车在上述车管站间转移登记,不变号牌,不转档案,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一律由档案所在地分所(车管站)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摩托车驾证可就近考取

  交警总队新措施规定:下放摩托车驾驶人考取驾驶证的权限,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考试权限下放到具备条件的远郊区县交警支(大)队,方便市民就近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同时,取消驾驶人审验、换证必须经本市医院体检合格的规定。

  禁止强制驾驶人入“驾协”

  交警总队昨日规定:禁止强制驾驶人加入驾驶人协会和红十字会,坚持入会自愿;严禁将驾驶人加入驾驶人协会和红十字会作为办理交通管理业务的前置条件。禁止强制驾驶人加入驾驶人协会和红十字会或强制收取会费。

  同时,交警总队禁止在办理车辆管理业务时搭售或指定购买安全急救产品,强制要求车主或司机到指定销售商购买急救包、灭火器、警示牌等安全急救产品;交警不得强制事故和尾气超标机动车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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