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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上户口 现在不好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07 华商网-华商报

  

能否上户口 现在不好说(图)

  户籍民警(左)到王宽心家走访调查本报记者李杰摄

  曾经被判9年徒刑,刑满释放后捡到一遗弃女婴抚养六年,但由于不符合抚养条件,现在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却无法登记户口,孩子“父亲”无奈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此事经报
道后,昨日,西安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管理科民警相约记者专门登门了解情况。

  昨日一早,西安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科副科长魏玉苹相约记者来到王宽心的家中,对于户籍民警能够来到自己家中,王宽心显得很是激动,不停地搓着手,让小女儿叫阿姨。魏玉苹则在了解了他的情况后,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拿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明确告知,他不具备收养条件。

  魏玉苹说,根据《收养法》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中第六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条件,“王宽心和前妻有一个20岁大的男孩,虽然判给了前妻,但还有血缘关系,而且现在王的收入也不稳定,不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因此,原则上王宽心不具备收养能力。”

  听到自己不具备收养条件,王宽心一下凉了心,把女儿紧紧抱在怀里,不知如何是好。魏玉苹随后又详细询问了有关他捡婴儿的细节和几年来的抚养情况,并做了详细记录,最后她告诉王宽心,自己将会把他的“特殊”情况整理成文字,上报给相关领导开会讨论,至于能不能给孩子上户口,现在还不好说。

  随后,魏玉苹还走访了附近的居民和社区居委会了解真实情况,她说,要抱着对孩子负责的原则,因此一定要认真了解情况。考虑到孩子到了该上学的年龄,“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果。”本报记者张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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