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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司机被罚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0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刘立春)昨日,本报报道的“的哥”不打计价器、刁难乘客并强索50元补偿费一事,有了新进展。昨日下午,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责成当事司机安某向赵女士赔礼道歉,退回收取的50元,并处罚金1000元。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法纪教育科一负责人称,接到赵女士的反映后,他们立即对车牌号为陕AT4247的出租车进行调查。经核实,原来在机场,除了定点车外,其他出租车司
机是不允许在里面拉客的,而当事司机安某怕拉不上客,便让机场“车托”将车开到候机楼,后来由于在价钱上与赵女士未谈好,赵女士要求下车,车托便追上赵女士坐的车强行收取了50元。

  该负责人说,按照规定,出租车司机是不能将车交给无资格人员驾驶的。对此,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作出决定,责成当事司机向赵女士赔礼道歉,退回车托强行收取的50元钱;处1000元罚款;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行业通报批评。同时出租车管理处还将和机场管理部门联合对机场周围进行整顿,严厉打击出租车欺客宰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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