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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组长卖140吨病猪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08 南京晨报

  两名工商所副所长知情不报,还暗中协调私了,最终酿成了震惊全国的阜阳劣质奶粉案!卫监所组长将生猪的有害腺体卖给私人作坊,有毒有害猪油回笼到食用市场!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晨报“反渎职侵权”热线84701110今天继续开通。

  工商副所长搞私了

  2003年4月至8月,农民王某夫妇从陆某经营的超市购买了50多盒“绿元”牌好宝贝奶粉。他们的女儿在喂养两个月后就出现全身浮肿、皮肤溃烂等症状,经安徽阜阳市人民医院诊断为营养不良综合征,后来婴儿死亡。2003年9月2日,王某夫妇以受害人的身份,向当地工商所投诉,要求追究超市老板陆某的法律责任。

  工商所陈某、孙某两名副所长,受理来访后,既不向上级汇报并进行调查处理,也不向司法机关移交,而是从中“和稀泥”,主持“私了”违法调解。2004年3月,两位副所长还指使会计伪造了《现场勘查笔录》、《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隐瞒了陆某销售劣质奶粉致人死亡的事实。然而,事情并没有“捂住”,12名婴儿接连因此死亡,2005年阜阳劣质奶粉案震惊全国!

  吴军点评:陈某、孙某身为负有市场监管、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职责的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二人分别获刑2年半和2年。

  检疫组长“监守自盗”

  2003年5月至2005年6月间,高某担任南通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驻某屠宰场检疫组组长、南通市某畜禽无害化处理场负责人,将生猪屠宰中摘除的有害腺体———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俗称“三腺”),共140余吨,卖给了当地某油脂加工场的私人老板。

  据了解,依照国家规定,生猪“三腺”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只能用于工业用油。而被高某卖掉的140余吨生猪“三腺”,根本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就被个体炼油老板炼制成70余吨食用猪油流入了食用市场。专家介绍,生猪“三腺”经过一般化制不能有效破坏其中的有毒有害成分,食用三腺猪油会对人体造成慢性、蓄积性中毒。

  吴军点评:这起案件不像毒酒、毒奶粉案件那样,直接导致食用人群死亡或伤残,但对于人体健康造成的蓄积性损害,同样不可小觑。高某身为检疫人员,其超越职权,违规处理其无权处理的事项,今年4月,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对其作出有罪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

  点评人:下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吴军。

  作者: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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