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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事故维修费用扯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14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来源:12348

  一辆汽车维修前和维修后保险公司的态度大不一样,车主和保险公司关于理赔标准争论不休。

  王先生有一辆私家车,办理了几乎所有与车辆有关的保险。今年4月,他在公路上行
驶的时候,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天下着大雨,他驾车从一个胡同出来,从非机动车道上准备进入交叉的另一条道路。就在他刚驶进正道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辆摩托车迎面冲过来。尽管采取了紧急避让措施,依然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车子被送到指定的维修厂修理。刚开始修理厂认为只是小问题,几千元就能解决。但接着又有了大问题,车子修后需要几万元的修理费用。但是保险公司认为是修理厂修理不当,几万元的损失应由修理厂承担,而前面的几千元则由保险公司承担。修理厂则坚持认为,车辆送修之前就有问题,不是他们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和维修厂都不愿承担责任,车主不知如何是好。(记者施健康)

  律师说法:这件事的关键在于确定是谁的责任,车主应该找谁索赔?车主将自己的车辆送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初步确定车辆的问题是怎么出的,判断是谁的责任。有了这个鉴定,车主就可以将责任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48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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