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乙肝 孕妇精神失常医院担责 判赔13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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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33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杭州11月1日电(记者 朱立毅)浙江长兴县一名产妇因为被误诊为乙肝,导致精神高度压抑,最后精神失常。误诊的医院到底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处长兴中医院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产妇陶某各项费用合计13万余元。 2004年8月间,产妇陶某来到长兴中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抽血化验报告显示其为乙肝大三阳。陶某得知大三阳可能会垂直传播,她对突如其来的“疾病”极为恐慌。不久,陶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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