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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扩编 百名法官上岗复核死刑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00 汉网

  

最高人民法院扩编百名法官上岗复核死刑案件

  死刑复核权流失多年后又回归最高法。昨天,记者采访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厉兵秣马着手筹备明年1月开始的死刑复核案件。而死刑案件集中京城却没有给北京律师带来更多商机。

  为了应对死刑复核权的回归,最高院从去年年底开始扩充编制。昨天,记者获悉,现在从各地抽调的前两批刑事法官已结束培训。这批法官是从各省市法院系统择优抽调到最高法院刑庭的,专门为明年的死刑复核程序收归最高法院扩充力量。在法院系统内部,他们被称为“刑事选调干部”。据有关人士介绍,这批选调人士分批进行培训,现在前两批培训都已经结束。

  据悉,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招收了20余名书记员。到今年8月,又招收了40个书记员,还有60多个法官助理。据有关人士介绍,现在最高院的刑事审判庭由以前的两个庭增加到5个庭,法官人数由以前的50人左右增加到现在的近百人,今后可能还会增加。新招收的书记员已经上岗,法官助理正在基层法院锻炼。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制订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办法。

  记者在最高法院附近的几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虽然死刑复核程序收归到最高人民法院,可是就复核程序到律所咨询的当事人却寥寥无几。在大宇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我开始也认为会有人来咨询死刑复核,可是这件事情炒了这么久,一个人都没有来问过。”宝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告诉记者,一整天都没有碰到询问该类问题的当事人。

  张燕生律师认为,死刑复核权的收归并不能为京城律师带来更多机会。“当地律师对案情了解得较深刻,而且与当事人家属接触多。相比较而言,北京律师的优势并不明显。”张律师强调,也许会有人想到北京律师“人面广”,和最高法院的法官交流多。但是“人脉”在死刑复核程序面前非常无力。“毕竟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法官不可能只考虑关系。”此外,张律师提到,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地位,也就是说律师在复核程序中是否能起到作用还有待讨论。“死刑复核主要是法官书面审核以前的案卷、证据等。律师还没有话语权。只能提供些意见供参考。”

  死刑复核没有法定期限。人民大学法学专家陈卫东老师告诉记者,有关死刑复核制的期限一直是学界久争不下的问题。“当初没有给死刑复核程序界定一个期限体现了慎杀。如果设定一个期限,法院工作人员也许会为了按时完成任务而仓促复核。死刑复核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所以为了避免这种弊端,法律上没有为其设定期限。”陈教授介绍说,长久以来,学界有很多人呼吁为死刑复核设限以杜绝复核制度的拖沓。北京晨报(记者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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