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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虎背山隧道“6•3大巴抢劫案”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34 金羊网-新快报

  劫港客四疑犯认罪

  新快报深圳讯(记者黄学民通讯员孟广军)昨日上午,震惊深港两地的“虎背山隧道6·3大巴抢劫案”(详见本报6月7日报道,图)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吕志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文、李×武、陈×登、陈×壮(四人均为广东台山市农民,文化程度从小学到高中不等)当庭认罪。

  据检方起诉书称,2006年6月3日,上述四被告与疑犯陈×辉(另案处理)经事前密谋和踩点,于当天下午6时许在深圳市罗湖区侨社汽车站,先后乘上一辆车牌号为粤B/717××的大巴。当车行至广深高速公路虎背山隧道附近时,陈×辉拿出自制手枪威胁司机将车靠路边缓慢行驶。其他四人采取持刀持枪(假枪)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劫车上38名乘客(部分是港客)和司乘人员港币6万余元、人民币约2万元、手机41部及戒指、项链、手表等物品一批。疑犯作案过程中,被害人谢×诚、周×及乘务员谢×雪被殴打致轻伤。抢劫后,陈×文等五人下车逃跑。警方之后将各被告人抓获归案,缴获部分赃物并退还被害人。

  该案经后,陈×文等四被告以涉嫌抢劫罪,于8月23日,由深圳宝安区公安分局向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由于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宝安区法院于8月31日依法报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29日,深圳市检察院对陈×文等四人所犯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吕志峰副检察长亲自到庭支持公诉。四被告及辩护律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但有辩护律师就被抢劫的财产数额核定等问题做了辩护。

  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深圳虎背山隧道“6•3大巴抢劫案”追踪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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